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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以合并部门为由变相调岗,改变我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违法?

公司以合并部门为由变相调岗,改变我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违法? 我是财务部的会计,公司现在以经营困难为由要求合并前台客服部与财务部,把前台辞退然后叫我去兼前台,工作内容除了原来的会计还要额外加上前台客服,人要在前台办公,另外还要求我上两班倒的六天班(原本是双休朝十晚六),我不同意,公司说这个不算调岗,因为薪资不变,只是部门合并,难道要我兼不相关的岗位也不算调整岗位吗?这就是变相调岗吧,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都变了!

公司说不管我是否同意,接下来会发邮件强制执行,如果我不接受就自己辞职走人,看这意思,公司就是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我,我工龄有两年多了,公司这样逼我走是否违法?可以不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就发个邮件来调整我的岗位内容和工作时间???
 
我的劳动合同上注明岗位是会计,但有一句:“甲方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因工作需要及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乙方岗位津贴及福利待遇,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也有注明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但后面一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甲方的工作性质作调整。”

前提是不是“双方协商一致”呢?公司可以单方面强制调整岗位内容吗?我可以依法拒绝吗?
如果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我应该怎样反驳?或者说有什么法律依据?最好有详细的条例,十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hy9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4-09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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