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开发商以搞旅游建设项目为由,仅凭其和村委会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
开发商以搞旅游建设项目为由,仅凭其和村委会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 开发商以搞旅游建设项目为由,仅凭其和村委会签定了土地租赁合同,在2018年3月份强行用推土机挖掘机把王郢村村民们的1000多亩基本农田破坏掉,原本一马平川的水稻田,两年多来,已经破坏成沟壑纵横的丘陵地貌,并被大量的修成旅游道路、堆成大土包丶挖成沟,还栽植上各种风景树、种植上大量花草,完全变成了一个旅游场所,现在已经不能用于水稻种植了。
虽然这几年来,大部分村民也领取了土地租金,但是村民们看到自己的良田被毁坏,也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都因其项目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而处理无果。
现在村民们要写诉状告开发商破坏耕地,但是不知是写民事诉状好,还是写刑事自诉状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奎(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20-08-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