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公司员工秘密窃取侵占我公司财物
公司员工秘密窃取侵占我公司财物 2011年3月,本人注册成立了XXXXX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本人在我公司持股90%,担任法人代表人。同年7月,普通朋友来我公司,提出加入我公司从事承揽业务,其收入按他承揽业务部分所产生的毛利润与我公司对半享有,但其所有业务购销的资金均由我公司支出。反映人表示同意。之后,他即按上述约定进行业务操作。至2012年5月份,本人发现我公司经营状况出现异常,经初步核实,发现他具有秘密窃取,侵占我公司财物等违法事实。同年4月26日他以其所在的城市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将上述价值188994.4元的货物全部擅自提走,并非法占有至今。整个过程中,确凿地证明了货物的所有权属我公司,我公司认为他作为公司人员,利用职位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帛杰纺织(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3-04-08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