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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动拆迁应安置人员中的配偶结婚时间计算,复婚和新婚有区别吗?

动拆迁应安置人员中的配偶结婚时间计算,复婚和新婚有区别吗? 2010年7月27日动拆迁适用政策为《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八条第5款:“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请问律师,如果复婚(离婚后再次领结婚证)只有11个月,与结婚(新婚)有11个月,在法律上有区别吗?复婚前的结婚时间可以累加计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ppy的……(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4-0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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