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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事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在执行庭强制执行多半年,后来被原告以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转到公安局

我的民事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在执行庭强制执行多半年,后来被原告以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转到公安局 我的民事交通肇事赔偿案件,在执行庭强制执行多半年,后来被原告以故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转到公安局,到公安局以后,我在立案之前和原告在执行庭做了和解,签了和解协议,把赔偿款已经给付对方,协议上已经明确写了,和解之后不在追究拒执罪!但是给完钱之后,去公安局撤诉的时候,公安局又说不能撤,原告想继续追究我的转移财产罪!我想问像这种情况,他们可以继续追究我,继续立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20-07-22 10: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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