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购房合同条款咨询
购房合同条款咨询 我是哈尔滨的居民,现在有一个关于购房合同的问题需要咨询。我在去年下半年确定买下一个房子,当时没有预售证,所以没有签正式合同。最近预售证下来,却发现合同中有些条款不能让人接受。问题如下:1,开发商合同写明交房日期明年3月31日,如不能如期交房,60天内属于正常,60天之后违约金为万分之0.1。我认为这个比例没有约束力,能否强制改为万分之一?2,开发商要求房款按盖好后实际测量面积多退少补,但是面积误差却不执行3%的相关规定,而是不管超出多少都要据实结算。想问是不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将误差控制在3%之内?3,开发商承若房产证在交房后360天统一办理,但是如超期办理不下来,违约金总房款的万分之0.1。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利息支付违约金? 这是目前我比较迷惑的三个只要问题,希望律师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活点地图(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3-04-07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