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有效的 可以双方拿 协议去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就行了
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拿到离婚证之后,只要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你好,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可以反悔
因为是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已经明确约定了:附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1)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拿到离婚证之后,只要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如果起诉离婚,经法院认可的离婚协议书效力就不用担心了。
(2)如果你们起草离婚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发,离婚协议的效力就不能保障,所以签定离婚协议后请尽早到民政登记部门或者法院办理离婚。
参考法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的补充: 2013-04-06 13:46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根据您的叙述,您和先生的离婚协议,男方没看完就签字,还注明无论你写什么他都愿意,会不会是您先和根本不想和您离婚?你们当真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了吗?如果不是还请三思而行,不要轻易离婚。如果你下定决心要离,先生也明确表示同意,那么你最好抓坚时是办理,以免你先生在真正办理离婚时改变主意。如果他在去民政局登记,或去法院离婚时,都对协议认可,协议才能真正发生法律效力。
只要签字,协议是有效的,都是必须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该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
有效。客观签字即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不管主观。
能拿回他离婚给我写的借的钱吗?证据有效吗? 我的补充: 2013-04-06 14:41
在他要求我拿五万元给他说是借,他说要拿五万元去给他前妻离婚。说跟我结婚会对我好,我把存款连本带利都给他了。他后来是跟我拿了结婚证。后要叫我把房子分一半给他,我感觉他在欺骗我就没有同意了。后来他就不理我,他赚的钱全部给他儿子了。失踪2年后又回来强迫我拿钱给他买保险。其他在已前买了平安保险的,钱都交完了的。放在他前妻那里。我现在是人财两空。我感觉他是和她前妻一起欺骗我。如果我想我主动离婚是否可以拿回他写的证据钱,一共是63000一万能拿回吗
我的补充: 2013-04-06 14:52不是我想离婚,不离婚他根本就不理我,不给一分钱,我告诉他离婚,他一会同意,一会不同意。如果现在离婚就算赢了,我也拿不到钱的,因为他把钱全部给他儿子了。我想问?离婚拿不到钱。不离婚生不如死。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补充: 2013-04-07 10:43我现在很彷徨,我不想离婚,,但是他一直逼迫我,叫我卖房子给他买保险。因为房子在结婚前就财产公证了的。不是他的房子。我达不到他的要求他就不理,不给我钱,因为我们都是是第二次婚姻。他的小孩子已经结婚了。我的小孩子还在上学,今年七月才毕业。在大学一开始他就玩失踪,依靠我一个人打工抚养。失踪2年后就在回来,我原谅了他。他说要买保险。我答应了,商量好他自己赚的钱买保险。因为他是工程师,工作加提成在2年后应该可以买的。我就一个人养我的小孩子。可是他没有给我商量一句就把全部的钱去给他儿子儿媳妇结婚钻石和照婚纱照,婚纱照就7套,花了我一样没有说什么,我觉得是应该的。花了多少有没有告诉我一句,我忍了下来。可是他不这样想,他没有了钱又逼迫我卖房子。说实话实我卖了房子就没有地方住了。我知道他欺骗我,但是我现在没有办法。他说我不帮助他买保险就离婚。我同意离婚他就说,还要叫我拿五万元给他。我本来不想要回以前一离婚跟我借的63000万,其中有13000万是他和我生活一起用的,钱是我借的。他同意签字了的。这样的关系我不知道现在怎么样去维持了。他现在赚钱是否我有权利知道?他把他赚的钱转移到他儿子那里。我是否现在应该怎么做?我不知道是离婚还是不离婚,我在想离婚就想把他欠我的钱还给我。我不想不要了。因为我工资不高。还要给孩子上学。补充一句。他在失踪2年后回来给了我2500的生活费。交了2年半,因为我不卖房子他又不交了。这样他就是想用小钱来套我卖房子。
协议只要双方签字都是有效的,但离婚协议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生效。
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 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所以你和你先生的离婚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就有效,办理离婚登记时协议生效。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4-06 15:23
1,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只要具备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两个条件就确定是有效的,而你们之间的协议,虽然内容没有起草完毕,但你丈夫自愿签字,你只要将内容补充完整即可。而对于协议内容,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如何承担、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即可,既然你丈夫已经放弃处分权,你凭自己意愿处置即可,这并不违法。
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样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只要你们双方持此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你们双方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均按照协议处理,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你也可以凭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签订协议后,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的登记,保持婚姻关系的,一段时间后对方反悔的,那么该协议就失去效力了,需要双方再就财产、孩子抚养权等重新协议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关于你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基于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你如果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那么需要证明孩子随你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孩子较小。
孩子不足两岁,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判给母亲的,除非母亲不利于抚养孩子,或者母亲有重大过错比如虐待子女等。如果你的孩子不满2岁,那么跟着母亲生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孩子超过2岁,法庭也会问询孩子的意见,以不改变孩子生活习惯为准确定,孩子只要长期随你生活或者以你为主照顾即可争取抚养权。
(2)你的经济能力利于父亲,或者更熟知孩子的身体情况,生活习惯等,更有利于孩子生活水平、 教育水平的提高,利于孩子的成长。
(3)其他证据。 这方面主要以生活习惯为准,比如你说明你有住房、空余时间 多可以照顾孩子,无论在经济上还是生活照料上都可以保证孩子的安稳生活等,利于孩子成长。另外,如果父亲有过错的, 比如虐待孩子等,也可以作为母亲争取抚养权的一个有利条件。
4,关于离婚的其他问题。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自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办理离婚登记后既有效。
还需要在民政局盖章才有效
既然你老公同意离婚,就在起草一份到民政局当着工作人员面签字。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手续协议就产生了效力。
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
您好,你想要什么呢?一般来说只要你先生签字了,你在上面写明孩子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财产如何分割就行了,然后一起去民政局协议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后这个协议就是生效的了,不登记是无效的。
到民政局办理完毕后,才生效。
允许反悔!
关键是要在民政局的时候同意签字。
你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已经明确约定了:附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只要未经法院的文书确认不生效,或经民政局备案生效。
因为是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已经明确约定了:附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只有在离婚登记时才能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已经明确约定了:附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该协议有效的,可以据此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
协议只要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你们根据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肯定是有效的。对是否均有法律约束力。
你好,需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后生效。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签订好离婚协议后,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才算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有你抚养,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的话,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
你好,只要是非强迫其签订,均为真实有效。
自离婚登记后生效!
你好,自愿签订的就可以,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才生效
没有效的
你好,需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如果是以离婚为条件的,需要离婚后发生法律效力
办理正式离婚登记手续时生效
办完离婚手续后生效
协议是否具备效力
1.协议内容是否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2.协议是否约定生效条件
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的。没办理离婚手续前是没有效力的。
有效。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是无效的,同时如果协议内容有违反公序良俗,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性内容,也是无效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你好,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离婚成功,对方是可以反悔的。
如果你们没到凭这份协议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这份协议无效。
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生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已经明确约定了:附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有效
不具有效力,但可以当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