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条款有效性
离婚协议中条款有效性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
我和前妻94年结婚,03年分居,04年办理离婚.2000年购买房子,付了首期,贷款十年,只付了两年,后来没钱付.
1.我和前妻离婚时协议的房产留给小孩,当时她不想要小孩,因此我带.协议中的抚养费她只付了两三个月的.五年后,前段时间她变更了抚养权(小孩愿意),接着她起诉要房子.我想问还没过户之前是否可以撤销赠予?我想明确法律上的规定.
2.房产是贷款购买的,离婚前分居时银行信贷员三次上门催缴贷款,说否则拍卖房屋,因为无力还款,我没理会,房屋后来被开发公司买下(当时我并不知道),几年后我妈妈出钱以高于银行个人贷款利息的价格把房子余款还清.房产证是拿到时由原来的已抵押换成我的房产证.我想如果后来没有还款房产就不是我的了.我想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说协议中房产并不完全存在?可否说明协议无效?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xd200……(安徽)
提问时间:2009-04-28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