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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谢谢!

关于劳动纠纷,谢谢! 我是2006.9月进的公司,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并没给我们签合同,直到今年10月份公司裁员,被员工告,怕出问题,紧急叫在公司的员工全部补签2008年的合同,期限是2008.1.1-2008.12.31,然而到了12月26号,公司领导叫我去谈话,说效益不好,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但是会给我一定补偿!我想请问,公司这样做合规定吗?我已经把今年做满了,快到过年直接裁员,提前合同几天。还有,照劳动法来说,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2007也没和我签合同,不是因为出现有其他员工告的话,恐怕2008的合同也不会签。在工作时,我每月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每月能拿到1800-2000,但是合同上叫我们只填650的工资,补偿的话是不是只给基本工资呢?还有今年做满,他不发给我年终奖,这违规了吗?请懂的朋友跟我说说,主要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所以现在补偿对我很重要,谢谢谢谢!!!!!还有,请问我工作了2年多,按赔付是按三年的补偿还是2年补偿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anony……(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8-12-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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