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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买期房遭遇开发商隐瞒重大不利因素,起诉撤销合同的时效???

买期房遭遇开发商隐瞒重大不利因素,起诉撤销合同的时效??? 我在2019.6.30日付定金,7.2日支付首付,签了草签合同。然后销售以合同盖章为由拿走,我没有看的机会,也没有想到人心险恶,满心期待的等待交房。
2020.4.22日,我追加首付款,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办理网签。五月底,我拿到了合同。6月初,从本地人口中知道本小区内将重建一个保护范围876平米的古建筑(清代古宅朱家宅)。
和政府规划局咨询后,确认古建面积及确认重建。
但是在销售中、沙盘中都未对该古建有介绍,合同中也仅在不利因素中一句话带过,未提及重建及面积。且该古建在土拍中未要求保留,工地上已经被拆,合同中各处都是以“原朱家宅”加以介绍,也让人产生误解。

查看合同中发现今年新签的合同中,小区规划图也变了。比较前后合同,小区大门从东侧改到了西侧。原来在去年10.8日,开发商向规划局更改了小区规划,却未以任何形式通知业主。

综上,隐瞒不利因素+私自更改规划,我们要求退房,开发商拒绝,目前我们在请求政府协调。想问问提出诉讼的最晚期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20-06-29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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