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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应怎样维权?

我应怎样维权? 律师您好!去年在长春某楼盘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是2012,6月,30日最近物业已经通知开始交房,但前往办理手续发现无论物业还是开发商都不能提供两书一表,开发商说正在办理过程中,要等到2013年年底整个小区竣工后才能下来,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逾期交房责任由卖房人承担。但开发商表示行业内部都如此,哪个小区都这样,现在小区的业主们都纷纷在收房,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收房吗?还是要等到看到两书一表原件才可以收房,如果等的话可能要等上一年,而且开发商到时很可能不会按照合同赔付违约金,可能还会要求我们补交2012年的物业费等不合理费用,如果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期我应该注意哪些事情,需要保留哪些证据,我的胜诉几率大吗?请律师提供解决方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级车市辖区(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3-04-03 22: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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