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名字的房产,房贷未还完,男方现有外债,如
可以直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
男方不能抵押,债权人可以起诉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房子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男方的债权人是不能主张执行。如果男方对外负债100万,不用家庭生活,也不用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所欠的债务,女方也要共同承担。但有一个例外:女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能够举出证据,证明男方没有将借来的钱用于家庭生活,女方就不用承担这些债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
所以女方如果能证明男方借来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就不用共同承担他的债务。反之如果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女方就要共同承担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