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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2018年12月合法租赁宅基地三栋房屋总面积3000平,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4

本人2018年12月合法租赁宅基地三栋房屋总面积3000平,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4 本人2018年12月合法租赁宅基地三栋房屋总面积3000平,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4.30日,年租金45万,租赁合同与二房东签订,产权人与二房东之间也有合法的租赁合同,对于我们的租赁知情。租下后我们对房屋内部整体进行装修部分外立面进行整改,共花费160万。营业时间刚半年,现整个土地及房屋国家征收,拆迁办评估主要分两部分1、房屋主体、2、房屋装修部分。房屋装修部分评估220万。现与产权人再三洽谈按照3/7比例分给我们,只愿意给我们154万。想咨询的问题1、产权人是否有权拿我们的装修赔付?2、作为房屋的合法使用人除装修评估款外,要求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营业损失费等是否合理合法?3、如与产权人未与房屋使用人完成协商,拆迁单位是否只要产权人一方签字就可完成手续及打款事项?4、作为房屋实际使用人对征收条件不满且与产权人未达成协商,并没有签订任何同意拆迁文件的前提下,还在进行正常营业,拆迁办或相关单位是否有权强制将我们关押或赶出进行拆迁。麻烦各位律师了,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
提问时间:2020-06-1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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