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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该事件中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在法律上是否存在过错?

请问:该事件中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在法律上是否存在过错? 2010年12月10日4点左右,肖某带着已有9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李某来到了广州某医院,要求治疗感冒。医生经过诊断,发现肺炎已经导致李某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必须马上进行剖腹产。李某不同意进行手术,病情加重陷入昏迷后,无法自主表达。此时,肖某拒签手术单。医院已经免费让孕妇住院,但肖某仍然不同意签字,并拒绝告诉院方李某其他亲属的联系方式。在请示主管部门后,医生只能动用药物急救。10日晚上7点30分,23岁的孕妇因为严重的呼吸、心肺衰竭而不治身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52389……(广东)
提问时间:2013-04-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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