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这样做存在过错吗?违反哪条法律?职工能什么赔偿吗?根据什么?
单位这样做存在过错吗?违反哪条法律?职工能什么赔偿吗?根据什么? 某银行职工因没有给储户在存单上盖章,储户找回,职工补章后,致歉,储户提出要该职工报销车费,该职工要求票据核实,储户到银行外拦截一辆出租车要了一张票据,被职工拒绝。因此储户提出自己心脏病犯了,要求给予看病,并报警(110)。最后等领导来解决,领导来后与储户协商未果。后职责职工处理不当,最后予职工家属发生矛盾,在事情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背包回家。最后在储户的要求下领导才回来并让当事人陪同去医院,连续两天为储户看病,垫付医药费及120车费每天忙至凌晨两点多(白天继续工作),因体力不支病倒,经心电图诊断,心肌缺血,输液治疗,当时领导都在场,领导让当事人看了上级领导发的短信,“谁出现的问题,谁负责。企业不会出钱的”当事人在回家养病期间,储蓄所领导多次给当事人及家属打电话,要求去所里和储户解决问题。后来储蓄所上级领导也打电话找当事人,传达储户的赔偿要求,现在当事人精神已崩溃,精神恍惚,已歇病假,
其家属求助 单位这样处理什么过错?违反哪条法律 职工能得到什么赔偿?根据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xma(天津)
提问时间:2011-06-26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