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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名誉侵害

名誉侵害 公司B为公司股东之一,已离职,但仍旧参与公司的一些问题处理,周一朋友到离职日期到期,并上周已经和人事经理确认周一不再上班,并全部交接给相关人员了,但周一电脑经过第三人启动后无法开机,并在公司扬言报警,并指示第三人致电我朋友说拷走了公司机密,并在电脑里面下载了病毒,要求我朋友去自首,我朋友很明确说过并未拷走任何东西也未下载任何病毒,后面傍晚下班时间电脑修复了,没有任何问题,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朋友拷走了东西,并通知了我朋友过来领取退工单与劳动手册,朋友当着办公室人员明确与认识经理确认是否还有问题,人事经理明确确认没有问题了,今天晚上B突然给电话给我朋友家人,说我朋友窃取了公司机密并弄坏了公司电脑,并威胁要求报警,并说了一些关于我朋友的女朋友的事情,意为我朋友的女朋友人品有问题等言语,如这样他对我朋友构成什么侵害?对我朋友的女朋友构成什么侵害?如果需要诉讼是否需要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qi……(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4-03 00: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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