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无责方车辆维修期间代步费用
无责方车辆维修期间代步费用 我车停靠路边等人,对方逆向双黄线掉头,擦伤我车左前方轮廓和左前方车门。经对方报警认定其负全责。赴理赔中心处理,对方保险公司平安当场定损1000元,让我签字确认,我对进4S店维修期间代步车问题提出异议,定损员让我打电话95511转9申请,但说我非平安用户不一定能申请到。后我打电话给平安公司,客服说不提供代步车,说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此,我想追偿代步车、误工等费用,应怎样行使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wb@……(上海)
提问时间:2013-04-0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