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的房产纠纷,急需帮助!
我的房产纠纷,急需帮助! 我现在有个房产纠纷需要帮助。
我是2006年底在海南三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我的妻子在该商品房的销售部担任售楼员,所以我们以一个公司的内部价购买了那套房子(当时的房价为3000元/平,我们买的价格是2200元/平),签的购房合同和其他购买人一样的,没有因为是内部价购买而有什么特别约定的条款,购房合同中的房产使用年限为70年的产权。2009年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房产证上的使用年限变成了50年的产权。于是我们这个商品房所有的业主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经过我们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与开发商的协商,开发商同意根据政府的有关条款给我们所有业主20的产权补偿,根据商品房户型的大小给予不同的补助,我的房子可以补助47000元。现在95%的业主都已经领到了补偿款,由于我们工作较忙,一直没有去领取补偿款,直到前两天到开发商那去领取,开发商的负责人说我们的这个房子不能领取补偿款,理由是我们当时是买的内部价,已经便宜了,他已经照顾我们了,从人情上讲不能给我们补偿款,态度非常坚决。开发商这样做对吗?我能不能拿到产权补偿款?如果能拿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wzyl(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3-04-02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