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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是否对伤者进行人身赔偿

是否对伤者进行人身赔偿 王律师您好,我是保定市蠡县人,名李烨,为其弟咨询一下。他在高阳一个厂子里上班,上班过程中发生意外,左手中指和环指被三角带打中,指头尖下去五厘米的肉,骨头被医治过程中磨去2厘米,现在在保定市冀中手足骨外科住院植皮,该厂现负责着医药费,其他一切例如我妈在那陪床所需的饭费和其他的费用一直是我妈自己在担负。我妈试图向厂里负责人问是否该对我弟还有其他人身赔偿,厂里表示没有,只对我弟弟的意外伤负责医药费,他是属于工伤,在厂里也每天记着工,就是说还相当于每天有出勤,我妈在陪床期间就已经在耽误着自己的工作,在陪床期间不仅花着自己的钱还耽误着工作一个多月。我弟弟住院期间该厂负责人只有去过两次,都是去交押金,其余都没见他们看望下我弟,他们还说已经看了当晚监控,确实是我弟在认真工作中不小心手扬高了,被三角带打中,让我们放心会给治好。请问一下您我弟的伤情好后是否构成轻微残疾,该厂是否还要对我弟进行人身赔偿和精神损失费.这期间我妈的务工费,和这一个多月花的饭费和生活所需品的费用,谢谢,我很着急,我弟弟今年19岁,正值婚假年龄,家里条件不好别说,再让人说手有残疾,还怎么结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ye99……(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3-04-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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