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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弘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关于河南弘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020年3月7日,向河南弘康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购买化工原料,在对方要求下,通过微信支付对方230元整,但付款之后,一直未收到产品,并且对方不再回复消息和接听电话,像12315平台举报,当地的工商质监部门已经将这个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但关于被骗款项追回的问题无法处理。不知道如何能追回被骗款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20-05-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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