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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处建筑工地负责人,一名工人在吃饭完后,大家都在休息

律师您好,我是一处建筑工地负责人,一名工人在吃饭完后,大家都在休息 律师您好,我是一处建筑工地负责人,一名工人在吃饭完后,大家都在休息,他独自进行不属于他的工作,他在自己切割钢材,钢材方面是另外一块建筑任务,不属于我们管理。他没有和我们说去干什么了,他在切割钢材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指头切了一下,后来我和经理,和他三个人去了医院,他说没有钱,我就先垫付医药费,属于9级伤残。2020年春节的时候,他要求赔偿,去的劳动局,然后沟通结果是工资结清,赔偿了医药费,另外赔偿了两万块钱。他不满意,现在在仲裁委员会继续告,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能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站在墙头上(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5-1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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