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赵律师,我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地人 在高陵区吉利汽车产业

您好!赵律师,我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地人 在高陵区吉利汽车产业 您好!赵律师,我是一名普通的建筑工地人 在高陵区吉利汽车产业园中铁十二局上班 因为住的地方离上班比较远每天都是骑电动车过去 大门保卫处的保安不让把车骑到工作现场 让放在中铁十二局工人生活区车棚下面 可是我下班发现自己车被偷了 我找保卫处看过监控录像 因为大门保卫处每天都是二十四小时值班 所有进出人员都是要凭进出证才能进入 可是监控画面显示陌生人进入的时候大门保卫处的保安人员就站在对面没有任何阻拦和询问 轻易让陌生人混进去 我的电动车才会被盗 时间过去一周了保卫处没有给我任何说法也没有对此事进行任何回应 因为就是他们的失职造成的 本来想着也么多少钱也打算就算了 可是早上去上班被保卫处的人拦下说你电动车被偷了 害的我们连带责任每人被罚了三百块钱 可是这些钱又么给我 再说明明就是他们保卫处失职造成的 怎么反而是失主的错 请问赵律师 大门保卫处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麻烦您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8-10-25 14: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