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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在公司工作了七八个月,开始应聘的是店助岗位,现在公

我怀孕了,在公司工作了七八个月,开始应聘的是店助岗位,现在公 我怀孕了,在公司工作了七八个月,开始应聘的是店助岗位,现在公司以调整店铺岗位编制为由强制性取消我原来的岗位,也取消每月的补贴400,还说我以往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好,我不同意调整公司就强制执行了,我是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合同我签时是空白的,后来拿回来合同上面没有标明工作岗位,只写了聘请我做销售方面的工作 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010,但是我实际薪资方案是底薪2100—2500加岗位工资500,绩效工资500另加400的店助补贴还有提成,这些都没有体现在合同里面,合同还写了公司需要可以调整岗位并根据岗位变化而享受同岗位工资,请问这样公司是否合法?公司那边说只要工资发的不低于基本工资就是合法的吗?这个基本工资是指合同里面写的2010吗?还是说根据我的实际发的工资待遇?这个情况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现在还是想在这里做到休产假,然后我具体该怎么做才好维护我的权益呢?请知道的详细回答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西)
提问时间:2020-05-12 17: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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