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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修新楼将堆土堆放至耕田,一直未清除,要求赔偿但未能解决

邮政局修新楼将堆土堆放至耕田,一直未清除,要求赔偿但未能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在去年12月份左右我们当地的一个邮政局重修新楼,在施工过程中,当时的包工头将堆积的废土废渣全数堆积在了我家的耕地上,事发后才通知我们;当时那包工头口头承诺会将所堆积在我家耕地上的废土废渣尽数清除,但该包工头为谋私利,未如期清除其废土废渣,而后,与该包工头对接的邮政局局长也没做出表示与行为;事情一直拖沓至今;期间我们同另一户农户主多次一同前往该邮政局同局长进行交涉,(另一户农户主也是同我们一样堆土未解决,但在此期间,那包工头同该户主是亲戚关系,期间似乎有过私下交易,该户主疑似在该包工头手中平坦获利过堆土费用,但未通知我们,以至于使事态升级),在此之后局长表示愿意作出13000元赔偿;但两户主就赔偿金分配未能和解;由于堆土主要堆积于我们的耕地,所以损耗较大,但当村部了解此事后,倒插一脚,说当时也除了人力物力带人去邮政局帮势,现在要分摊劳工费用所以现在该事件演变为:邮政局预计将赔偿金打至村部负责人账户,交由村部负责人进行赔偿金分摊;村部负责人与其劳工想借此将赔偿金一部分作为劳工费用,一部分作为两户主的赔偿金,一部分作为村部支出费用,我想了解这类情况的话,村部是否有权利进行分配劳工和其他费用;同时我也想了解下对于损耗金是应由两户主进行协商后在去邮政局进行索赔这样是不是对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0415……(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20-04-26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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