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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调解书上写明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是代表抚养权归女方吗 律师您好

婚姻家庭 离婚调解书上写明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是代表抚养权归女方吗 律师您好 婚姻家庭
离婚调解书上写明孩子随女方共同生活是代表抚养权归女方吗 律师您好,于2019年10月前夫杨XX起诉离婚,后经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下达的民事调解书上有一条写明“婚生女儿随被先吴XX共同生活”。
但是在为孩子转移户口报上小学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家里拒不配合出具户口本。万般无奈情况下,孩子母亲吴像公安机关申迁移户口,但是公安局看到“婚生女儿杨XX随被告吴XX共同生活”这一条,不认定抚养权归属女方,不给于迁户。公安局要求法院出示共同生活等同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证明,但是法院不予开具。请问律师:
1、随母亲共同生活在法律规定上,是否代表抚养权归属女方。
2、如共同生活不明确表示抚养权归属,我要如何再起诉抚养权明确归属问题
3、孩子父亲是否可以以共同生活不代表归属权归谁,若干年后再重新争夺孩子抚养权。
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20-04-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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