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家被盗,一楼租户居委会是否负有责任,是否可要求对我的损失作出补偿?
我家被盗,一楼租户居委会是否负有责任,是否可要求对我的损失作出补偿? 你好,我是一小区六楼的一住户,我们小区每个单元门一都装单元防盗门,因一楼房东将房出租给其他小区的居委会(不管我们片区)导致我们单元住户上班期间单元楼门长期大开单元楼门,造成我家下午上班时间家中被盗,现金及首饰价值上万元,被盗期间,楼下居委会正常办公,楼上2至6层无居民在家(或在家根本听不到),其它单元门一般不会大开其门的,而且他们刚搬到我们单元楼下时,我们单元住房曾多次找到他们交涉不让期入租,他们都说出了事他们负责;但2013年3月27日下午下班回家时,居委会还没下班,等上楼发现被盗后及时报警,后警察来家调查取证,又及时找到再找到居委会(外租户,不是我们片区的)交涉。
在这我想有几个问题问一问律师:
1、住宅用房是否可用作居委会办公用房长期对外办公,使其大开小偷的方便之门,引狼入室。
2、我们家被盗是否与居委会长期对外办公,致使居民外出上班期间本应关闭的楼门,为小偷大开方便之门有关,是否应对我们的损失有补偿之责。
3、我们是否有权力对其要求索偿?要求为我们二楼以上加防盗门栏,或在六楼为我们设防盗门栏,并要求其限期搬离居民单元楼等,或者提更高的要求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儿110(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3-03-28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