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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实习期过,转正后幼儿园院方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却要求我支付500押金

实习期过,转正后幼儿园院方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却要求我支付500押金 现在18岁,大专在读学生,学校挂学籍。去年10月在幼儿园实习,为其3个月。实习期以过,现以转正。幼儿园以暂无教师资格证,任职不满一年为理由,要求我9月拿到教师资格证之后再为我购入社保等。现转正后还是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院方却要求扣押我500的押金。保障幼儿园用人利益。这个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56……(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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