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两个姐姐的遗产、抚恤金纠纷案代理权问题!
两个姐姐的遗产、抚恤金纠纷案代理权问题! 分别涉及到我父亲的遗产和抚恤金纠纷案,我和两个姐姐是共同原告或共同上诉人,现在两个姐姐都联系不上,她们早在20年前均已离婚,且当时均有一儿子判给了前夫,因为时隔多年其儿子现状和联系方法不详。
问题一:其中有一个姐姐多年精神异常,现需要申请做司法鉴定,作为该案的共同原告或共同上诉人,请问我能否为该姐姐主张权利(比如申请做精神病司法鉴定、比如申请调查取证她现在仅有数百元的收入)?
问题二:我母亲作为两个姐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她还健在,我能否让我母亲将2个姐姐应该主张的权利授权让我来代理行使?待以后判决生效后,有机会跟两个姐姐或其儿子联系上了,再商议具体的遗产和抚恤金分配问题!
以上2个问题,恳请能够逐一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hen17……(上海)
提问时间:2013-03-28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