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纠纷
建议致电进一步详谈
您好,可以要回,详情来电咨询。
你好:应当由你们继承
还能要回房子
你好,可以去产权单位查询现在承租人是谁,如果是二叔的小舅子,他是否真正的有使用权也要看产权单位的意见,产权单位不过问,使用权归二叔的小舅子。
如果是你父亲,你父亲已去世,承租的公房无法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变更承租人也要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详情电话咨询。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您好!房屋的性质目前是公房还是已经购买产权的私产房?如果是公房的话一般法院是不予立案受理的,并且公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您可以跟房管所协商房屋的变更承租人以及购买产权的相关事宜。
不是已购公房的话,那么公产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而且要经过产权单位同意。建议来电进一步详询。
需联系房管所变更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