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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老板说餐饮业不属于劳动用工合同,干了三个月没有提前告知,直接把我给辞了

老板说餐饮业不属于劳动用工合同,干了三个月没有提前告知,直接把我给辞了 工作了三个月,工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没上保险,而且在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把我给辞,工资也没发,说到15号发。没有补偿?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玉玲(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3-03-27 19:2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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