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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事件:我公司因经营问题遣散员工,并拖欠两个月工资和部分个人垫资

事件:我公司因经营问题遣散员工,并拖欠两个月工资和部分个人垫资 事件:我公司因经营问题遣散员工,并拖欠两个月工资和部分个人垫资。已经提起仲裁,但公司目前资产不够支付;法定代表人(大股东)表示自己无力无义务承担该责,公司另一股东于前期承诺会继续支付留下来的员工的工资,并提薪10%,但后面拒绝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仲裁胜诉,可否强制二人承担支付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艾迪(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0-03-2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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