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法院口头答复不受理我的起诉,我该怎么办?
法院口头答复不受理我的起诉,我该怎么办? 2008年1月原告依法枣庄市劳动保障保障局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2005】枣劳鉴字【523】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失业证明,判决枣庄市劳动保障局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枣庄市市中区法院立案庭告知:“到劳动仲裁委起诉”,7日内即不立案,又不裁定,起诉人依法向中院起诉,枣庄市中院不立案。
2008年4月在市民热线节目中,向院长反应案情,中院调查后认为“本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内容属于民事案件范围,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所以中院没有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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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mcjcw……(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25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