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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我岳母早年丧夫,为了抚养三个子女(一男二女)与同村王某(也就是我现在的岳父)组成了一个家庭,我岳父带着一男一女与我岳母一家四口与1995年8月正式以公开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两人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只不过此事亲友及村镇的领导都知道并承认。
    2012年11月17日,由于煤矿事故,我岳父不幸离世,留下一家老小。煤矿矿主同意支付74万3千元作为抚慰金。当时的煤矿补偿协议是我岳母签字的,也是煤矿指定要我岳母签字才付出抚恤金。
    由于当时与煤矿矿主理论之时并未将抚慰金直接汇入我岳母账户内,而是由我岳父的姑父以及我岳父的兄弟掌管着,在我岳父入土后他们以我岳母未与我岳父领结婚证为由,意欲全权支配这笔抚慰金,说是要留给我岳父的亲生儿子及女儿,不愿意分配出一部分给我岳母作为生活费。
    请问如果请律师告我岳父的姑父以及我岳父的兄弟,要求他们返还这笔抚恤金,有多少胜算?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又是否能以别的理由来为我岳母争取一定的遗产呢?如果可以的话,什么理由最合适?现在的情况是我岳父的两个亲生子女不支持他们的养母(也就是我岳母)。
    分不多,请各位律师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hresh……(上海)
提问时间:2013-03-25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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