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帮忙回答,万分感谢! 我岳母早年丧夫,为了抚养三个子女(一男二女)与同村王某(也就是我现在的岳父)组成了一个家庭,我岳父带着一男一女与我岳母一家四口与1995年8月正式以公开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两人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只不过此事亲友及村镇的领导都知道并承认。
    2012年11月17日,由于煤矿事故,我岳父不幸离世,留下一家老小。煤矿矿主同意支付74万3千元作为抚慰金。
    由于当时与煤矿矿主理论之时并未将抚慰金直接汇入我岳母账户内,而是由我岳父的姑父以及我岳父的兄弟掌管着,在我岳父入土后他们以我岳母未与我岳父领结婚证为由,意欲全权支配这笔抚慰金,说是要留给我岳父的亲生儿子及女儿,不愿意分配出一部分给我岳母作为生活费。
    请问此比遗产的继承权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支配或是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hresh……(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2-12-06 20:2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