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法医鉴定
关于法医鉴定 2012年10月份,我父亲被邻居殴打,导致左耳出血,经鉴定为轻伤害,耳朵失去听力。邻居不认可第一次的法医鉴定,要求我们去另一家医院做了第二次鉴定。鉴定结果同上。至今,派出所依然没有解决,又提出再次做法医鉴定。请问律师,我们是否可以直接起诉邻居,不去做鉴定。因为去公安局督查那咨询,说第二次鉴定已经可以。正常法医鉴定公安局指定得医院才可以,最初指定三家。如今,我家人要求去北京做,派出所竟然也允许,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聂yuyu(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3-03-25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