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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广东东莞一家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东莞南城的格子商铺,签订了合同

我在广东东莞一家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东莞南城的格子商铺,签订了合同 我在广东东莞一家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位于东莞南城的格子商铺,签订了合同,但是后来发现该公司销售手续证件不齐全无法办证,所以我申请了退款,开发商同意,并与我签订了协议,承诺按时退款绝不拖延,商铺款分两次返还,现已收到第一笔款项,2020.02.20为第二次返还铺款时间,且协议中有约定如果不按时退款,所有诉讼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并且要赔偿两倍金额。但是现在开发商说资金困难无法按时退款。 请问如果我起诉开发商,协议中的两倍金额赔偿会被法院认为过高而作调整吗?如果赔偿金额调整了,是不是我就会败诉也要负责诉讼费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卓樾(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20-02-1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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