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可以怎样来维权?
可以怎样来维权? 儿子为得到全部的财产继承权,在1988年亲自要求2个姐姐到公证处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并当场亲口承诺以后扶养母亲,但得手后并没有利行其承诺,大儿子二夫妻共月入有7000多,亲口说一年都有1000多给母亲,并且还不能说给老婆听给那么多钱母亲,小儿子更绝,在自己的儿子不用母亲照顾了,买到新楼房将母亲拒之门外,直到80多岁2次车祸去世,一直都是孤独一人住在小女儿家,《大女儿在本地,其夫中风10年,小女在外地工作生活》生前的生活来源和照料都靠2个女儿来扶养,母亲在第一次事故后曾对2个儿子说:以后自己的财产交给2个女孩儿,因为自己是靠2个女孩儿来扶养的,不给是不行的,现在旧房子要征收,大儿子说:母亲对他说过的话我可以不承认。小儿子说母亲人人有份,也要分割母亲财产4分之一,不然就诉之法律,我不理解法律为什么能保护只讲继承而不讲扶养义务的不孝子,而对父母尽心尽力的女孩儿却在法律面前没能为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黎绣凤(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03-2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