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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一年前备份的资料丢失,现在来索要赔偿

客人一年前备份的资料丢失,现在来索要赔偿 客人一年前想维修手机一部,交给我们备份了资料。(不在本店维修)维修后有部分资料无法导入顾客的手机,当时备份资料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约定保存时间更没有收取保管资料费。最近客人突然要求把之前的资料还给她,但是客人资料会不定期清空。她已经去工商部门投诉。希望各位律师给予一些法律上的帮助,过了怎么久的时间我们店家有责任和义务给她保存个人资料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说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76408……(广西-贵港)
提问时间:2013-03-21 00: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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