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之前在美容院祛痘,一万元办的分期,当时以为是美容院给贷款。但是贷款成功后发短信的是易美健贷款

之前在美容院祛痘,一万元办的分期,当时以为是美容院给贷款。但是贷款成功后发短信的是易美健贷款 之前在美容院祛痘,一万元办的分期,当时以为是美容院给贷款。但是贷款成功后发短信的是易美健贷款。分了12期,最后连本带利还了11300。现在还需要继续治疗,又办了一万的分期,这次发短信的是晋商消费金融贷款。分了24期最后计算下来本金加利息要还13600。请问这两次利息偿还是否违反国家标准,这属于高利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
提问时间:2020-01-01 21:32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