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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10月19号写的辞职单,离职日期是11月20号,后来我们主管说给我加400块钱

我10月19号写的辞职单,离职日期是11月20号,后来我们主管说给我加400块钱 我10月19号写的辞职单,离职日期是11月20号,后来我们主管说给我加400块钱,绩效加到800,我说绩效是有幅度的,加岗位里面,他说不考核我什么东西的,是死的,我说嘛也行吧。我们的总经理也签字了,上面写了是计时的,白天把事情做完,有时候的时候随叫随到,我们的工资是叠一个月发的,12月份25号才发11月的工资,结果加进去行政部说我晚上加班了所以没有,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可以随时走,不算急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9-12-2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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