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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经过:两家共用一个楼梯间仓库引发纠纷,争吵时原告吴海峡(女儿)先动手用笤帚殴打被告头部挑事在先
事实经过:两家共用一个楼梯间仓库引发纠纷,争吵时原告吴海峡(女儿)先动手用笤帚殴打被告头部挑事在先 事实经过:两家共用一个楼梯间仓库引发纠纷,争吵时原告吴海峡(女儿)先动手用笤帚殴打被告头部挑事在先,并用牙齿咬住被告右手腕,其母王艳玲也随之上来夹攻撕扯,将被告脸部颈部多处抓伤,被告奋力挣脱被咬胳膊后,吴海峡便说,牙掉了(后来诬告被告是用拳头打掉的,)被告躲回自家屋,母女俩又接踵闯进被告家客厅门里继续撕打,被告没办法拧住原告王艳玲胳膊阻止,然后拽住二人头发扭送到门外制止施暴,被告随即报案,经派出所处理双方均是轻微伤,拘留并各罚款500元后结案。 开庭后原告证据不足,还说公安机关徇私舞弊办案笔录不真实,还要行政诉讼,法官休庭,被告拿出5万多治疗费收据,法院会判被告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清婉风(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9-12-25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