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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无责任感,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无责任感,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是北京户口,女方是辽宁的,因为长期感情不合,因女方长期在家带两个孩子,没有工作;男方又工资少养家困难,男方责任感差,男女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沟通少,女方感觉双方渐渐岁数大了,日子过得很艰难没保障,同时多年以来很少夫妻生活,女方单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能否受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sna1……(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3-19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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