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8年4月就职一家小型公司,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老板分股份给我们,员工自愿出资入股

2018年4月就职一家小型公司,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老板分股份给我们,员工自愿出资入股 2018年4月就职一家小型公司,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老板分股份给我们,员工自愿出资入股。我入股后占有并且持有10%的股份。由于个人原因我于2019年一月离职,然后合同内有签署,离职后六个月即可返还入股所有本金,无分红。六个月满后,我只收到8000元,剩余金额,我与他们协商无果,期间他们把店面转接给他人管理,到现在为止他们一直拖着我的这笔资金。我可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合衬.(云南-临沧)
提问时间:2019-12-22 19:2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