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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大学毕业,还没工作,就交违约金,冤枉不?

大学毕业,还没工作,就交违约金,冤枉不? 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学校签了一家单位,来应聘的时候,公司的应聘人员说的是:三个月的实习期,九个月的见习期,共一年,一年后再决定留不留在公司工作,希望都能踏实在公司干。也没说一到公司就签“劳动合同"。但当我们到公司报道后,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由于合同没有列出具体的工作岗位、福利待遇,加上时间太长,还有就是没有实习期,我不确定我自己能不能适应工作,我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我提出要档案的时候,公司让我按照违约处理,缴纳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是在“就业协议”里提出的。我觉得我没有违背协议的内容啊,因为协议里没有提出一到公司就签订“劳动合同”啊!而现在我提出回公司上班,公司拒收!我到底该不该交违约金啊?希望各位好心人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30_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07-13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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