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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能要求陪尝多少!

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能要求陪尝多少! 于2009年10月份10日因受工伤,结治疗终结期满,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确定医疗终结期为3个月,根据医疗机构诊断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GB/T16180-2006),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护理等级不入级。                               
       现在我提出要求陪偿20000    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要求多陪。  目前公司没答复我,    根据法律我能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xio……(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7-13 22: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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