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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迟延支付

关于迟延支付 2012年12月19日法院判决:
1、我支付至判决之日至的房租;
2、判决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滞纳金。

判决之日起10日内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支付。

我已2013年1月28日向对方账户支付完法院判决的租金及滞纳金。现在对方又说我延期支付了,要求我要加倍支付滞纳金。

我不想理对方,对方说到法院告我,法院会立案受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双鱼粒子(广东)
提问时间:2013-03-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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