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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2017年4月入职,6月转正缴纳社保并且工资由给现金转为银行卡转账

2017年4月入职,6月转正缴纳社保并且工资由给现金转为银行卡转账 2017年4月入职,6月转正缴纳社保并且工资由给现金转为银行卡转账,至2019年9月签订一式两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也是2019年9月,在此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今年12月底离职还能不能申请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现在有2017年6月至今的工资转账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如果申诉这些证据够不够?另外公司2019年5月之前并未设置考勤,故没有考勤记录,如果申诉成功能得到几个月的工资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9-11-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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