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离职教育工作,但是教育机构要我签了一份离职申请,里面说明六个月内不能找跟机构有竞争的工作
可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这样竞业限制协议,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没有,法律上不支持。
你可直接拒绝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您可以点击我的个人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跟我说下详细情况,以便我帮你争取最大权益。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如果是不能找机构有竞争的工作,竞业禁止是需要由原单位支付该竞业禁止补偿给你,如果没有,则没必要遵守。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的费用可以见面沟通,了解清楚情况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