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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因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和村民去干涉建设,经区委协调,对方赔偿20万

对方因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和村民去干涉建设,经区委协调,对方赔偿20万 对方因占用村集体土地建设,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和村民去干涉建设,经区委协调,对方赔偿20万。对方私底下另外拿了12万给5名村干部和5名村民代表,现在对方以敲诈勒索罪,状告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本人为村民代表,并未收到对方私底下给的钱,现在被以敲诈勒索罪名刑拘,目前案件已经到公诉阶段,各位律师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9-11-27 11:3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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