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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公司辞退员工,已给补偿金,但是10月份的时候员工请假2天“因我自己原因需要在周三周四请假两天,

因我本身还有三天年假,烦请领导批复为盼。”这是员工的请假原话,但是做考勤的时候做成了请事假,扣了两天工资,但是在10月份的时候发现员工在工作日的时间去了旅游,这2天的工资原则上是要给回员工的,但想扣她这两天的工资用于抵消她利用工作日去旅游的工资,请问这怎么解决?有什么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L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11-20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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